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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依据《渤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科学选拔制度。在对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和管理,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管理
(一)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学院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刘贺  王桂英
副组长:王化坤  吕长鑫  白凤翎
成员:王彬 常颖 刘丽君 肖博 步营
(二)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
组长: 刘贺  王桂英
组员:王化坤、吕长鑫、白凤翎、仪淑敏、李学鹏、张德福、陈敬鑫。
秘书:赵德荀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
四、调剂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6.符合教育部其他相关专业调剂要求。
(二)遴选原则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准备工作
(一)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掌握基本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提前做好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网络复试培训工作。
(二)命制复试试题
按照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命题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命制面试试题(包括综合能力与素质的考查、专业能力测试)。
(三)确定考生参加复试资格条件
复试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确保与每位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建立联系,提前一周将复试办法、具体时间及需要准备材料和设备通知到每位考生。考生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网络远程复试防控措施
1.复试前:精心设计网络复试内容,确保网络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中: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按国家规定保存相关材料。
六、复试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前的培训与准备:5月1日—5月14日
2.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15日—5月18日
3.调剂考生复试:5月20日—6月20日
(二)复试工作流程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复试工作流程进行复试操作。
七、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外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
由学校统一组织。
2.面试
面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体检
为避免考生体检时交叉感染新冠肺炎,学校复试期间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承诺书,如有问题,须在复试前联系学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入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
(1)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展示),总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
(2)外语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3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如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面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采取网络笔试方式,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未进行加试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确保打分、计分、复核分数等环节的准确性。
九、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工作由学校统筹推进。
十、监督、复议和复查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渤海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电话:0416-3400105。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拟录取考生网上公示。
4.实行复议制度。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3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5.实行复查制度。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是对考生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二是对网络复试中产生的争议等情况进行复查;三是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事项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赵德荀;电话:0416-3400870、13704169710
十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